一、依據本校優秀運動學生比賽績優獎勵要點辦理。
二、本案優秀運動學生係指參與國內或本校自辦賽事獲獎學生,每學年受理1次(6月)獎學金審查,
依照層級給予一次性獎學金鼓勵。
三、符合申請資格之學生,請依照規定繳交親筆簽名之申請資料文件至體育室(屏師校區思源樓),
如有諮詢事項,請於上班時間至體育室或撥打校內分機10511詢問。
四、繳件日期:自即日起至114年6月5日(星期五)下午5時為止。
五、本案承辦人:體育室李先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