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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受理「113年體育運動精英獎」推薦

教育部受理「113年體育運動精英獎」推薦

一、依據教育部113年9月11日臺教授體字第1130100325B號書函。
二、依據體育運動精英獎獎勵辦法辦理,教育部體育署為表揚年度內我國參加國內,或國際運動賽會成績優良之運動選手、團隊與其有功教練,及對體育運動有特殊貢獻之個人或團體,每年辦理體育運動精英獎評選及表揚。
三、推薦評選事蹟期間為112年10月17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止,預訂於113年12月20日(星期五)下午舉辦體育運動精英獎頒獎典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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