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區
受理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特優運動學生獎勵申請

受理本校113學年度第1學期特優運動學生獎勵申請

一、依據本校特優運動學生獎勵要點辦理。
二、本案特優運動學生係指近兩年代表我國參與國際性賽事,每學期各受理1次獎學金審查(6月及12月),依照層級給予每學期獎學金及免費住宿。
三、另本次受理學生申請之成績或國手當選證明文件日期,依規定條件釋義,本學期(113學年度第1學期)起日為113年8月1日,本次受理申請區間起日應為111年8月1日至113年12月6日。
四、申請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6日17時為止,請參閱相關規定檢附文件(需親筆簽名)送至本校體育室(屏師校區思源樓)。
五、如有諮詢事項,請於上班時間電洽體育室(校內分機10511)。
瀏覽數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