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特優運動學生獎勵申請
114學年度第1學期受理特優運動學生獎勵申請
一、依據本校特優運動學生獎勵辦法辦理。
二、本案特優運動學生係指近兩年代表我國參與國際性賽事,每學期各受理1次獎學金審查(6月及12月),依照層級給予每學期獎學金及免費住宿。
三、自公告即日起接受申請,於114年11月28日(週五)下午5時前截止,請依照獎勵層級準時提出申請,並依規定提妥相關表單(親筆簽名)及檢附證明文件影本。
四、如有諮詢事項請於核心上班時間(上午8時30分至12時,以及下午2時至5時),電洽校內分機10511李先生,或親至體育室屏師校區辦公室討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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